日前,山西省财政厅发布《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》(晋财购〔2025〕24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。依据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,完成物业管理服务入围供应商公开征集。
通知明确,采购结果适用范围为山西省级预算单位及太原市(含县、市、区)各级预算单位,采用直接选定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,执行期限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,入围供应商名单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公布。业务衔接方面,框架协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执行前已备案的采购计划在过渡期限(至2025年3月27日)内可沿用原交易方式,到期将下架上一期入围供应商服务;若新一期供应商未确定,可继续按本期协议执行。
此外,《通知》明确适用协议的预算单位需加强政策学习,规范采购流程,尤其在第二阶段采购合同授予中,应结合入围供应商服务便利性、用户评价等确定成交供应商,后续若遇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。